通知公告
根据公安部门对校园网用户管理的要求,为加强校园网用户管理。现针对非本校单位及人员使用校园网资源的用户作如下规定:
1 来校工作和进修的人员,提供校内管理单位证明,分别按校内教工和学生的用户规程开户及收费;
2 非校内单位需使用校园网资源的用户,在校园网接入结构改造之前,开户及收费办法暂时与校内职工相同。原则上不能浏览学校内部网页。
3 办理流程:校内管理单位填写《非河海大学校内单位和人员校园网用户开户登记表》,由单位盖章后交网络部,如果集体办理必须填写所有信息,如果分别办理,则“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原单位证件号”可以在办理时填写。
4 即日起试行。
河海大学信息中心
2004年9月9日
附件: |
© 2023 版权所有:河海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 反馈邮箱:xxzxzhb@hhu.edu.cn 苏ICP备12023610号 网站管理 河海大学微门户 河海大学移动办公 河海网信办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