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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邮箱用户服务协议

来源:发布时间:2014-12-15访问次数:8695

     1、服务范围
    河海大学教职员工和各类在籍在册学生都可获得一个邮箱帐户使用网络。
    2、遵守法律
    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何及所有的规定, 并对以任何方式使用邮件服务的任何行为及其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免责申明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河海大学网络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河海大学网络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河海大学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河海大学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河海大学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河海大学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用户同意,对于河海大学网络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河海大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协议修改
    河海大学将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河海大学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如果不同意河海大学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河海大学网络用户有权停止使用河海大学网络服务。如果河海大学网络用户继续使用河海大学网络服务, 则视为其接受河海大学对本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

 

同  意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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