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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网内非本校单位和人员网络用户开户办法(试行)

来源:发布时间:2004-10-25访问次数:353

  根据公安部门对校园网用户管理的要求,为加强校园网用户管理。现针对非本校单位及人员使用校园网资源的用户作如下规定:
  1 来校工作和进修的人员,提供校内管理单位证明,分别按校内教工和学生的用户规程开户及收费;
  2 非校内单位需使用校园网资源的用户,在校园网接入结构改造之前,开户及收费办法暂时与校内职工相同。原则上不能浏览学校内部网页。
  3 办理流程:校内管理单位填写《非河海大学校内单位和人员校园网用户开户登记表》,由单位盖章后交网络部,如果集体办理必须填写所有信息,如果分别办理,则“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原单位证件号”可以在办理时填写。
  4 即日起试行。



河海大学信息中心
 200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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